各有關科技金融工作站、科技金融服務機構:
根據《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實施2017年省級科技發(fā)展專項資金縱向協(xié)同管理省市聯(lián)動項目的通知》(粵科函規(guī)財字〔2017〕340號)有關要求,現(xiàn)組織開展2017年廣東省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項目(東莞市)申報工作,并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要求及條件
主申報單位必須具備與申報項目內容相關的基礎和能力,所有申報資料均必須真實可靠,各單位須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,填寫項目申報表時,須認真閱讀并簽署“填表聲明與保證”。項目一經立項,項目申報表、項目方案、可行性報告所填寫的人員信息、項目內容、技術經濟指標、經費安排等內容,在簽訂合同時自動轉為合同指標,請申報單位科學合理、慎重規(guī)范填寫。
申報條件詳見附件1:《2017年廣東省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項目(東莞市)申報指南》。
二、申報方式及時間:
(一)網上填報與審查:申報單位登陸“東莞市科技業(yè)務申報管理系統(tǒng)” (網址:http://219.130.55.161/ujet/)填寫申報表(附件2)并提交,網上填報時間為2017年6月12日至6月30日17:00時,鎮(zhèn)街(園區(qū))科技主管部門網上初審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4日17:00時,市科技局網上審查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10日17:00時;
(二)紙質材料報送:市科技局網上審查通過后5個工作日內,申報單位須打印書面材料(一式5份)加蓋公章,報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業(yè)務受理大廳。
附件:
1.2017年廣東省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項目(東莞市)申報指南.docx
2.2017年廣東省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項目(東莞市)申報表.docx
東莞市科學技術局
2017年6月1日